【國立成功大學檔案應用申請作業注意事項】
一、檔案開放應用時間:星期一至星期五,上午8時30分至12時,下午1時至4時30分(不包括例假日及國定假日)
二、閱覽、抄錄或複製檔案,應遵守事項:
(一)禁止飲食、吸煙、大聲喧嘩。
(二)不得破壞環境整潔。
(三)經申請人於檔案應用簽收單簽名後,將檔案交付申請人使用。
(四)抄寫檔案時以使用鉛筆為限。
(五)禁止攜帶私人物品入內。
(六)未經允可禁止擅自接用電源;未經申請准,不得擅自錄影(音)、攝影。
(七)本校提供之物品應妥慎維護,不得破壞,違反者,依法應負損害賠償責任。
(八)如有必要離開閱覽室處所者,應將檔案交由檔管人員保管。
三、閱覽、抄錄或複製檔案之收費標準:詳收費標準表
四、機關檔案目錄查詢
五、交通路線:詳本組位置圖
六、檔案應用申請表格下載: